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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泄露客户商业秘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05:36:38 人浏览

导读:

新华社北京电中国证监会16日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证券公司经纪人的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等进行规范。规定自4月13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证券经纪人可以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相

新华社北京电 中国证监会16日发布《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对证券公司经纪人的资格条件和执业行为、证券公司的管理责任等进行规范。规定自4月13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证券公司的授权,证券经纪人可以向客户介绍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证券投资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业务流程、与证券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有关的信息,向客户传递由证券公司统一提供的证券类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有关信息。

  这项规定还对证券经纪人的禁止性行为做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替客户办理账户开立、注销、转移,证券认购、交易或者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客户的信息,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采取贬低竞争对手、进入竞争对手营业场所劝导客户等不正当手段招揽客户;泄露客户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提供中介、担保或者其他便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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