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保证的含义是什么
导读:
核心内容:什么是人事保证?人事保证本质是什么?人事保证系保证的一特殊类型,故人事保证与一般保证一样,系与物保相对的人保,以人事保证人的一般财产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为典型的信用担保。以下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剖析人事保证的具体内涵。
什么是人事保证
基于避免风险的需要,用人单位通常要求应聘特定岗位的人员应当提供保证人,保证雇员在职务期间内行为的合法性并要求保证人在一定条件下赔偿雇员对用人单位所造成的损害,此即为人事保证。
人们对人事保证的阐释主要有以下不同的视角:
(1)从保证对象的角度揭示人事保证为保证的特殊类型。
如梅仲协先生认为,“就主债务人之克尽职责及服务为保证者,曰职务保证” 郑玉波先生认为,“人事保证(Personalkaution)乃就职务关系或其他人事关系所为之一种特殊保证也。” 邱聪智教授认为,“一般所称之人事保证,亦称职务保证或身元保证,乃系就职务关系或其他人事关系中将来可能发生之债务,所为之一种特殊保证。” 中国大陆学界亦主要从此角度,给人事保证下定义,如徐开墅教授主编的《民商法辞典》中人事保证的词条为:“人事保证(personal gurant)指因职务关系或其他人事关系所产生的一种保证。”
(2)从民事法律行为即契约(合同)的角度对人事保证进行阐释。
如我国台湾民法规定:“称人事保证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他方之受雇人将来因职务上之行为而应对他方为损害赔偿时,由其代负赔偿责任之契约”。 从而将人事保证规定为有名合同之一。中国大陆学者亦从合同视角,界定人事保证:“人事保证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允诺在他方的受雇人将来因职务上的行为造成雇佣人损害时,由其代负赔偿责任的合同。”
(3)从保证的对象、义务与责任等综合角度对人事保证进行阐释。
如史尚宽先生认为,人事保证“谓就雇佣或职务关系,就可责于被用人之事由,致生损害于用主时,保证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之保证”。 台湾关于人事保证立法理由书阐释为:“一般所称之人事保证,或称职务保证,乃系就雇佣或其他职务关系中将来可能发生之债务所为具有继续性与专属性,而独立负担损害赔偿责任之一种特殊保证,惟仍系就受雇人之行为而代负损害赔偿责任。”
人事保证为一种特殊的保证,系就职务等人事关系所作的保证,具有人身关系与债务关系的双重属性。人事保证“以被用人有损害赔偿债务为前提,而保证其债务,为民法上之保证,且为将来债务之保证。”[page]
具体而言,人事保证以下内涵:
其一,人事保证系以主债务人的职务行为为标的的保证。人事保证系以人事关系为保证对象的特殊保证,而保证人所作保证的人事关系中,主要是雇佣职务关系中的行为,即主债务人的职务上行为。
其二,人事保证系以未来债务所作的保证。依学理,人们可为将来债务作保证,一般保证亦不以既存之债务为限,将来的债务如可得确定者,亦可设定保证,如最高额保证。人事保证,系以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债务所作的保证,故属于将来债务的保证。
其三,人事保证系对受雇人损害赔偿债务所作的保证。人事保证所保证的对象,为受雇人职务上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亦即就受雇人的损害赔偿赔偿债务代负履行责任。故“保证人仅因可归责于职务上的过失或其他人事关系所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