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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工龄年假只给5天属违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2 04:33:5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我是公司元老,在这一干就是15年,如今我老了,公司就想方设法辞退我。今年52岁的马先生寻求法律帮助。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已

  核心内容:“我是公司元老,在这一干就是15年,如今我老了,公司就想方设法辞退我。”今年52岁的马先生寻求法律帮助。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

  马先生从1997年开始他便跟着原来的老板在该家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公司从最初的几个人发展到如今几百人,他始终任劳任怨。去年,原来的老板退休了,新老板一上任就将他辞退了,没有给补偿金。为此,他申请劳动仲裁,今年3月请求获得了支持,公司与其恢复了劳动关系。

  不料,再次回到公司上班的马先生却遭遇了诸多障碍。“没有跟我商量就把我从办公室调到了工厂,社保的缴纳额度也降低了。这些我都不计较了,最让我窝心的是我工龄都30多年了,他们居然把我的年假从20天降到了5天。”

  原来,一个月前马先生犯病住了13天医院。出院后在与公司协商时,他得知如果请病假,公司只支付工资的60%,因此他希望住院的这13天能够从年假中扣除。“我的年假一直是20天,可公司却说我是今年1月1日入职的,只有5天年假。”

  对此,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孙女士表示,马先生是1998年来到该公司的,但以前一直属于劳务派遣用工,今年开始才由公司直接与马先生签署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根据公司规定,入职一年的职工年假就是5天。

  对于公司的回复,马先生感到很气愤,“这就是想故意挤兑我,想让我走,我这么多年从不偷懒,领导交代的任务都能圆满完成,如今身体搞垮了,他们就不想用我了。”

  由于该公司拒绝接受调解,马先生将再次申请仲裁来为自己讨个说法。

  针对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唐春林律师表示,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第3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假15天。

  此外,《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年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此规定表明职工休年假的天数是按照累计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不是按照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确定。本案中,马先生工作年限如果达30年以上了,应享受15天年假,该公司的做法显然不符合规定。

  唐律师还提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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