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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争享免费餐 仲裁案倍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7 13:42:34 人浏览

导读:

本报讯(黄国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江门市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明显增多,仅蓬江区1~4月所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就有130多件,同比增加接近一倍。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5月1日起施行后,劳动仲裁案件更是出现急剧增多的趋势,江门市劳动仲裁委员

本报讯 (黄国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江门市各级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明显增多,仅蓬江区1~4月所受理的劳动仲裁案件就有130多件,同比增加接近一倍。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于5月1日起施行后,劳动仲裁案件更是出现急剧增多的趋势,江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已经出现了首次的积案现象。

  昨日,在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及时处理剧增的劳动仲裁案件,江门市劳动部门正在积极准备培养一批新的劳动仲裁员。劳动部门担忧,劳动者若滥用诉权,劳动仲裁部门仍然会因案件太多而出现案件大量积压的现象。

  劳动仲裁立案增三成

  “我在仲裁委员会工作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案件积压的情况。”据江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冯副科长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1~4月期间,江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案件立案40多件,同比增长了3成多。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不到一个星期,立案数就已经超过了5件。案件数量的剧增,使得江门市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无法按时处理完所有立案的仲裁案件,两个案件经当事人同意后被延期处理。

  冯副科长分析,造成目前案件积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热情提高,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现了仲裁免费,劳动者维权的成本降低。二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将缩短为原来的三分之二。“案件剧增,审理期限缩短,即使再怎么想办法提高仲裁员的结案效率也难以应付。”

  “我们现在已经在着手准备培养一批新的劳动仲裁员,让他们充实到各级劳动仲裁部门。”据江门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已经准备向蓬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增派2名仲裁员,以提高案件处理能力,而其他各级劳动仲裁部门也将新增一些仲裁员。“现在我们的仲裁员为了处理越来越多的仲裁案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把一些仲裁的上庭时间安排在了晚上和周末等非上班时间,可以说已经是超负荷工作了。”

  劳动部门担忧诉权被滥用

  “仲裁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劳动者会不会一有纠纷就诉诸仲裁,不肯协商解决呢?”江门市某装饰公司的刘经理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很多都是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或者是在当地劳动部门的调解下双方协商解决。仲裁的门槛降低后,一些带有情绪的劳动者往往把原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的争议诉诸仲裁。“这样不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还耗费了双方不少时间和精力。”

  “如果劳动者诉权被滥用,仲裁员的工作量就更大了,而且很多工作起不到什么实质作用。”江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冯副科长认为,现在劳动者申请仲裁几乎是没有风险的,即使劳动者申请仲裁的理由并不充分,甚至以虚假的事实申诉,劳动部门根本无法对其作出追究。“如果劳动者滥用诉权,不但白白耗费了劳动仲裁部门的资源,还使得一些真正需要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处理的案件无法得到及时的处理,造成大量仲裁案件积压。”

  冯副科长还指出,劳动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时,如果劳动仲裁部门5天内没有立案,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结案,劳动者就可以直接将案件上诉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直接通过法院进行维权。

  链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0大变化

  一、劳动争议案件受诉范围扩大,派遣用工、学生兼职、个人代理、岗位外包、特殊劳动关系等用工形式的劳动争议属于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劳动者同样受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保护。

  二、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者维权成本大为降低。

  三、用人单位承担所掌握管理的与争议事项有关证据的举证责任,否则用人单位将要承担不利后果,有效遏止不法用人单位的恶意规避行为。

  四、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由60天延长至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涉及劳动报酬争议则可以延长至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

  五、劳动争议仲裁审理期限由原来60日缩短为45天,而延长时限由原来的30天缩短为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处理案情比较复杂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对事实清楚的特定争议部分先行裁决 ,以解劳动者的燃眉之急。

  七、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只要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劳动者就可以申请裁决不提供担保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八、规定两种特殊情况下(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遏制一些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的行为。

  九、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十、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不再需要到用人单位注册地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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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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