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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宁省锦县开展退休职工医疗费统筹的情况(摘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2 17:15:15 人浏览

导读:

我县退休费统筹工作是从14年开始实行的。15年初又由各主管局为单位的系统统筹过渡到县为单位的社会统筹,当时我们确定的21个统筹项目中,就把医疗费用纳入了统筹。为了加强管理,我们于18年4月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了36个办事处,实行了统一收缴、统一发放和统一对退休

我县退休费统筹工作是从14年开始实行的。15年初又由各主管局为单位的系统统筹过渡到县为单位的社会统筹,当时我们确定的21个统筹项目中,就把医疗费用纳入了统筹。为了加强管理,我们于18年4月在各乡、镇、街道建立了36个办事处,实行了统一收缴、统一发放和统一对退休职工进行管理服务工作。几年来,我们在医疗费统筹工作中,作了些探索和实践。

一、立足改革、敢触难点

14年初,根据锦州市政府的要求,我县开展了退休费用统筹工作,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医疗费多年来大量超支,严重困扰着企业,甚至一些企业达到难以支付职工医疗费用的程度。特别是有些企业实行医疗费死包干后,个人负担过重,保证不了医疗,矛盾十分突出。为此,企业强烈要求把最难管理的医疗费纳入统筹项目,退休职工也热切希望解决老有所医问题。同时,我们也发现医疗费统筹难点也较多,主要是:医疗费发现额度大,变化大,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大,统筹医疗费难掌握,难控制;药品涨价,医疗费用高,各项耗费大。按实际耗费提取医疗统筹费,企业承受不了,按正常需要提取又难以保证支付,但退休费和医疗费统筹是实行退休养老保险社会化不可分割的整体,突破医疗费统筹这个难点是改革劳动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只要我们立足改革,办法得当,措施跟上,是能够实现的,是可以突破这个难点的,所以我们决心把难度很大的医疗费纳入统筹项目,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县政府常务会及时讨论并批准了我们的方案,确定按退休职工每人每月15元标准提取医疗统筹基金,我们的具体作法是:

1、改革了医疗费全额报销制度,实行部分包干,结余归己,超支个人少量负担的办法。14年医疗费纳入统筹后,我们针对当时劳保医疗大包大揽、看病花钱无节制,医疗费超支大的种种弊端,大胆进行改革,制定了"退休职工医疗费报销暂行规定"。具体是:建国前参加工作的和因工负伤的退休职工医疗费按100%报销。建国后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实行每人每月4元包干,年终结算、节约归己,全年超过48元部分按参加工作的时间和连续工龄分不同档次报销。即1952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报销95%;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报销85%,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报销80%;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不满20年和195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报销75%。退职职工超支部分报销50%,凡属营养、滋补及上级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均不予以报销。这个规定把医疗费的支付与个人利益挂起钩来,在当时药价、医疗收费价比较稳定,公费医疗不正之风又不太严重的情况下,对保证职工医疗,克服浪费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为医疗费统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大额支出实行双方负担,保障病有所医。近年来,在老年人中癌症、脑、心血管病患者不断增加,据统计,17年参加统筹的退休职工中发病155人,18年1人,19年就增加到230多人。这样的患者每人每年报销医疗费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单靠每人每月提取15元的医疗统筹基金无法承受,如果提高提取标准,将会大面积增加企业负担,从而给刚刚起步的医疗费统筹工作带来影响,为了充分发挥统筹的调剂和保障作用,在企业经济状况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既不能加大提取数额,又要保证退休职工病有所医。要解决这个矛盾就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必要的过渡措施,对退休职工大额支出的医疗费实行劳动保险公司和患者原单位两家负担的办法。即500元以内由劳动保险公司报销,超过500元的转回到原单位报销。把大额支出的医疗费转给企业一部分的办法虽还不尽人意,但却缓解了统筹出现的新矛盾,并得到了企业的普遍理解,保证了医疗费统筹工作的正常进行。

3、建立退休职工门诊,掌握医疗主动权。医疗统筹后的前三年,医疗费收支基本持平并略有结余。由于近二年来社会上出现了药价、医疗收费价格不断上涨,各医院实行承包,以卖药钱额提取奖金等现象,致使18年医疗费出现超支,当年1~10月份月人均超过1.42元,医疗费统筹工作发生了危机。

怎么办?在不增加提取数额的情况下,医疗费统筹工作还能否搞下去?怎搞法?带着这个问题,18年7月我们到石家庄地区学习了医疗费统筹管理经验,得到一些启示,感到要堵塞各种漏洞,控制医疗费不合理增长,就必须从加强管理入手,掌握医疗主动权。回来后,我们就积极筹建门诊部,仅用一个月时间,投资8万元就把锦县退休职工门诊部建了起来。并重新修订了"退休职工医疗费管理规定",规定居住县城的退休职工,看病必须持医疗证和病志本到退休职工门诊部就诊,每次开药在三日量左右;门诊处方划价后先交足自费部分,其余部分由门诊部记帐核销。需要转院须由门诊部出具转院证明,经劳动保险公司批准方可,否则,医疗费不予报销。

门诊部设有内科、外科、理疗、处置、药房、挂号等科室。聘用两名退休的主治医师,从县医院借调三名医护人员,作为夜班、住诊大夫,另聘两名退休职工做行政管理工作。

由于掌握了医疗主动权,基本杜绝了开大方,连续方和顶名报销等现象,较好地控制了医疗费不合理支出。

为了进一步扩大门诊部保障能力,今年我们正在建一座退休职工门诊楼,预计明年8月份交工,届时门诊部医疗保障条件和能力将会大有改观。

4、实行两头控制,加强城乡配套管理。成立门诊部后,县城这一块退休职工医疗费得到了较好控制,但居住在各乡(镇)的1000多名退休职工医疗费的管理问题,需要与之配套进行,我们采取了办事处与当地医院联合控制的办法,即指定医院,指定医生为退休职工看病,由医疗控制处方,办事处控制药费报销。县公司规定:居住各乡镇的退休职工看病必须持本人病志本到指定医院,找指定医生就诊。

各乡镇劳动保险公司办事处聘用的工作人员都是居住在当地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职工,他们地熟人熟,对每个退休职工的健康情况,常有什么病,用什么药,该花多少钱了如指掌。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据县公司的医疗费管理规定制定了"补充规定"。乡镇办事处医疗费管理工作与县城配套后,效果尤为明显,如金城镇办事处18年月人均报销医疗费10元,19年加强管理后,月人均报销医疗费仅为4.35元。办事处同志们在搞好医疗费管理工作中总结出这样几条体会:一要做到底数清,了解每个退休职工身体状况,工作有的放矢。二是要善于作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三是要敢顶歪风,敢碰硬。另外,办事处的同志在控制医疗费中坚持以保证医疗为原则,对退休职工的特殊情况还注意采取灵活办法处理。如急病号可先治病后补手续;对卧床不起不能亲自到门诊部或指定医院看病的患者,可临时派住诊大夫开设家庭病床。

二、效果

1、保证了医疗。医疗费统筹前,退休职工医疗待遇受企业经济效益影响较大,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医疗待遇就好一些,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医疗待遇就没有保证。因此,一些企业对职工医疗费实行死包干,个别亏损企业根本无力支付职工的医疗费。医疗费统筹后,退休职工的医疗待遇不再受企业经济效益的制约。从此,病有所医有了保证,广大退休职工都很满意。

2、克服了浪费。医疗费统筹前,由于管理不善,浪费惊人。据调查,阎家粮库对医疗费实行本单位管理时,退休职工月人均报销医疗费达36.87元,移交给劳动保险公司管理后,月人均报销医疗费10.48元,比原单位管理时下降26.39元。几年来在药价、医疗收费价格不断上涨而医疗费提取基数又一直未提高的情况下,医疗费基本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克服了浪费,保证了医疗,同时也减轻了企业负担。

3、方便了退休职工。退休职工可以就地就近看病,就地报销医疗费,到门诊部或当地指定医院看病,有专人诊治,不用排队等候。对重病在床的退休职工我们的工作人员把医生请到家,药费报销到家,广大退休职工都感到很方便。如班吉塔镇有一退休职工患重病不能去本镇医院,办事处同志就把医生请到他家里为其开设专诊,使这位老同志非常受感动,连声说"谢谢你们、谢谢共产党"。

4、抵制了不正之风。由于掌握了医疗主动权,严格执行了医疗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了医生看病不开人情方,主管部门报销不批人情条,从而基本杜绝了一人公费,全家吃药,开大方、连续方、顶名报销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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