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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无果 劳动监察介入讨回血汗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02:57:25 人浏览

导读:

求职者找工作之前,一定要弄清工作单位的名称,以及单位电话。工作时,要保留好注明了工地名称、工种、工资金额的欠条。一旦发现单位有欠薪苗头,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昨日,来自宜昌的农民工马师傅告诉记者,3个多月来,他和31位农民工向小包工头讨薪多次,他自己打了上千个电话,都没有成功讨到工资款。他们向沙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后,5天内,该部门工作人员仅打了3个电话,就帮助他们讨回了薪水。

马师傅介绍,从今年2月19日开始,小包工头汪某、刘某先后聘用了32位农民工到沙市区锣场镇某工地做模板。小包工头当时承诺工人,待该工程模板做好后、倒混凝土时,如果大包工头卢某顺利支付工资款,他会马上给工人付工资。

3月20日,马师傅等32位工人将模板做好,并看到其他工人开始倒混凝土。当即,马师傅等人就找小包工头要工资,谁知,小包工头称,没有收到大包工头的工资款,没钱支付。

此后,32位工人就走上了漫漫的讨薪路。马师傅称,讨薪期间,他自己就打了上千个电话,小包工头一直称没钱付薪。6月18日之后,小包工头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由于担心自己的血汗钱会“打水漂”,6月23日,32位农民工联名向沙市区劳动监察部门递交了投诉信,希望能帮他们讨回薪水。

根据工人们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据,沙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分别与大、小包工头进行联系,共打了3个电话,并通过现场调解,了解到大包工头卢某已将工资款交付小包工头。通过劳动监察部门5天的调查和协调,小包工头同意支付32位农民工的工资款3.18万元,并于昨日当场发放给农民工。

沙市区劳动监察部门负责人提醒:求职者找工作之前,一定要弄清工作单位的名称,以及单位电话。工作时,要保留好注明了工地名称、工种、工资金额的欠条。一旦发现单位有欠薪苗头,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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