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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铁路企业富余人员分流再就业应采取的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22:47:11 人浏览

导读:

王晋义(太原铁路分局)经过几十年来的建设与发展,中国铁路无论从现代化的管理及人员素质,经营成效均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我们仍然看到铁路企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人员多、负担重、劳动生产率低下。因此,解决目前与国际大环境不相适应的状况

王晋义(太原铁路分局)

经过几十年来的建设与发展,中国铁路无论从现代化的管理及人员素质,经营成效均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我们仍然看到铁路企业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人员多、负担重、劳动生产率低下。因此,解决目前与国际大环境不相适应的状况,就要求我们从铁路长远利益出发,下大力气实施减员增效、下岗分流,而由此产生的大量富余人员,也要采取措施促其就业,这是当前铁路企业深化改革中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

一、 铁路企业人员膨胀的原因

1.受过去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企业很难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这种新的经济环境。一方面招录用人员过多,另一方面,传统的工资分配方式也使企业不顾效率,不考虑人工成本。

2.铁路运输生产的技术设备和技术手段的更新,导致劳动力相对过剩。

3.生产布局不合理,工作不饱满,工时利用率低,造成劳动力的浪费。

4.政策性增长造成了铁路人员的只增不减。铁路企业人员的膨胀,一个大的原因就是每年无条件接收国家计划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

因此,铁路企业要想发展,适应新的经济环境,就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给相对过剩的企业富余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和岗位,以实现分流人员的再就业。

二、 分流人员应采取的措施

1.内部劳动力市场调剂分流。要充分发挥内部劳动力市场的作用,挖掘内部潜力,建立劳动力余缺报告制度,解决好企业内部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的问题。

2.挖渠放水,多经分流。一是大力发展多元经济,增岗安置。要通过调整多经产业结构,从资金、设备、技术、人力等各方面扶持经济效益好的多种经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发展规模经营,同时积极兴办投资规模小、见效快的企业,安置下岗富余职工就业。二是发挥优势,创岗安置。要坚持“创岗为主、岗效并举”的思路,利用生产布局调整或现有的空闲房屋、场地、设备、技术等,面向铁路内外两个市场,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安置分流人员就业。三是壮大力量,扩岗安置。大力发展延伸服务业,拓展服务范围和项目,加大吸纳富余人员的能力。

3.增强培训,“蓄水”分流。一是改革统配人员接收安置方式,实行包接收、不包岗位的办法。依据运输生产的实际变化情况及岗位人员的需求状况,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组织统配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期满考试合格,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进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竞争淘汰的人员继续滞留在市场内,实现人员管理由“支流”变环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人才库”、“蓄水池”作用。二是实施在职职工培训。为提高在职职工技术业务素质,根据运输生产需要和铁道部、路局制定的岗位学历标准和技术等级标准,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达不到岗位标准的主要工种人员进行学历培训和技术培训,通过竞争上岗,使“合理下岗——培训提高——竞争上岗”的环流格局更趋完善,从而一方面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一方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4.广开渠道剥离分流。逐步蜕化企业办社会职能,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转制,把与运输生产关系不太紧密的,但又有一定社会竞争能力的单位、部门,比如后勤、服务系统的一些单位逐步分离出去,走市场经营之路,使其由福利型逐步转变为经营型、盈利型、自负盈亏的单位实体。当然在起步初期应给予必要的扶持,可扶上马,送一程,逐步断“奶”,使其发展壮大,走向自立。

5.积极开展集体劳务输出分流。一方面可以加大人员对新建项目、合资、合营铁路分流的力度,另一方面不断拓宽劳务输出的领域,加强与地方劳务输出管理机构的联系,对富余人员由单位出面联系劳务输出,参与社会劳务市场的竞争。

6.贯彻国家优惠政策减员分流。要充分运用好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1)鼓励自谋职业,通过舆论引导富余劳动力及下岗职工自食其力,向自谋职业要岗位。(2)鼓励个人外出劳务,利用当地资源与优势从事种植、养殖业,通过提供家政服务,开办小加工厂,帮助富余人员实现非正规就业,特别是方兴未艾的社区服务业,对安置劳动力具有很大的潜力。对没有发展前途或亏损严重的现有多经企业可以申请依法破产,利用对下岗职工的有关政策,重新启动。

7.以职工消费合作社依托分流。做好下岗富余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是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发展职工消费合作社同再就业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企业闲置的场地和下岗富余人员居住条件,组织下岗困难职工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连锁店,通过规范经营,优质服务,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占领市场。

8.清退临时性用工,“腾”出岗位分流。对本企业下岗富余人员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的不得使用临时性用工,通过实施下岗富余人员逐步占领临时工岗位计划,为下岗富余人员提供就业岗位。

三、 分流再就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1.要从稳定大局出发。人员分流和安置从根本上讲体现的是全局利益,体现的是企业长远利益和职工的根本利益,但是必然涉及局部利益和职工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从维护稳定、促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高度,把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2.坚持依法办事透明公开原则。下岗分流和安置再就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操作起来具有很大难度的工作,所以必须制定公平合理的下岗分流办法和再就业措施,并在操作中做到依法办事,透明公开。

3.效率效益优先原则。实施分流安置的根本目的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节约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所以分流安置工作要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效率为出发点和归属。

综上所述,企业通过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实施主辅分离,开展多种经营等渠道,开辟新的工作岗位,安置富余人员,具备更有利的条件,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优势,努力扩大吸纳能力,使企业减员不下岗,富余人员不经过再就业中心,直接分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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