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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的必要准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9 21:18:35 人浏览

导读:

刘桃香(江西吉安市)春节过后,又一轮外出打工热潮将随之涌现。为避免盲目外出打工,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请外出务工人员做好以下准备:一、办好有关证件。外出前须持身份证和其他必要的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并领取外出人员就业

刘桃香(江西吉安市)

春节过后,又一轮外出打工热潮将随之涌现。为避免盲目外出打工,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请外出务工人员做好以下准备:

一、 办好有关证件。

外出前须持身份证和其他必要的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并领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达用人单位后,须凭出省就业登记卡领取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证、卡合一生效,简称流动就业证。作为流动就业的有效证件,公安部门可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对的就业证为外来打工人员办理暂住证。务工人员可凭流动就业证享受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也可按一定条件和程序,持证办理续延劳动合同手续或在当地转换职业。同时,外出求职者向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交纳中介服务费、培训费和跟踪服务费时,应以当地政府的标准来执行。

二、 注意的事项

1.外出求职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年满16周岁(特殊行业工种年满18周岁);二是身体健康;三是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四是各种证件、证明材料齐全(身份证和接受教育、培训的相关证明)。

2.求职人员在选择就业单位时,要看用人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以下招工手续: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署的招聘外省劳动力的许可证明;二是经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招工简单;三是证明本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四是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代理书;五是其他应具备的有关证明。

三、 求职人员被用人单位录取后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等。

四、从事特种作业的求职人员必须经过企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五、求职人员需进行职业介绍服务的,一定要去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发证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

六、任何企业不得向求职人员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也不得扣留或者抵押求职人员的身份证、毕(结)业证、暂住证和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七、求职人员如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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