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中常见的误区
导读:
在用工洽谈过程中,部分企业由于对劳动力市场缺乏足够的了解,造成招聘中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用工或称之为招工的误区。
1、不合理的薪资结构,导致人员流失严重。一些企业特别是新成立的公司,为了增加企业利润,拼命想方设法压低工资报酬,以降低人力成本。其实除了成本之外,企业人员结构的稳定性也是很重要的,刻意压低报酬的做法,势必会造成人员流动性增加。不少企业反映,新招聘的员工经过培训,刚能胜任岗位就跳槽了,企业无形中变成了别人的“培训学校”。应该说,企业人事部门,在职工梯队建设的过程中,应该合理地配置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适当提高关键、重要岗位的报酬和待遇,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技术骨干队伍。对于一些技能要求不高,简单体力型岗位,可考虑通过较低的收入报酬吸纳一些零时性或季节性劳务形成的用工,以满足企业不同情况的实际需要。
2、招聘中不能因地区的用工差异,做到因地制宜、因人而宜。曾经有这样一家外资企业,提出需要招聘两名门卫,上班时间为24小时,做一天休息一天。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按有关规定应支付加班工资。据事后了解,这种上班方式完全是照般该公司在某外省外分公司的用工模式。考虑到地区差异,该分公司相对上海而言,拥有大批外来打工族。其目的就是多打工、多挣钱。而就本地劳动力资源而言,可能对工作时间的长短更为关注,他们不愿意从事工人时间过长的工作。因此建议,改招2名门卫为4人,然后采取轮班的形式,这样既可适当降低支付的劳动报酬,又无需另外支付加班工资,同时也切合本地用工的实际。而且从企业成本角度看,应该说两种方式是基本一样的。
3、盲目使用外劳力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当前有相当部分企业盲目迷信外劳力,其实在外劳力使用的问题上,还是应加以区别对待。一些新注册的企业,原先工厂开设在其他城市,为了缩短新厂的筹备时间和运作周期,必须从外地直接引入一批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这部分外来人员的使用应该说是合情合理,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有部分企业在招聘一些包装工或操作工等简单体力岗位时候,也大量使用外劳动力。对于这些单位,笔者认为必须严格控制,如规定申请指标的同时必须录用一定比例的本地劳动力。并且在就业证申办和综合保险缴纳等方面,对使用外劳单位加以规范和监督。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风险一:招聘广告岗位职责不详现象通过发布招聘广告来招揽人才,是企业最常用的一种方式。目前,从对各大招聘网站的分析来看,大多数企业都在招聘广告中对招聘岗位写明了具
低保户死亡后没有补助。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金,不是低保老人丧葬费补贴金,按规定没有。农村低保户被纳入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享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一些扶贫政策
分包单位不可以再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中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将承揽到的分包作业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行
个人清包工通常不需要资质。清包工是指业主自行购买所有材料寻找装修公司、装修队伍或者劳务公司、工程服务公司施工的工程承包方式。业主无需具备资质,装修公司、装修队伍
2022年北京社保缴费的养老保险基数范围在3613元-26541元之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5360元到29732元之间,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则为4713元到2
女性职工的社保若到了退休年龄没有缴纳够10年的,可以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手续。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
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费用还是可以减免的,但是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减免,有关部门是不会主动对其进行减免的。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