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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人”招聘广告几时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30 06:06:45 人浏览

导读:

近日,网上出现的一个招聘公安的广告“雷”倒了不少人。在这则招聘信息里,报名资格及条件方面,除了外貌、色觉、视力等一连串的要求外,还有“男性身高不低于173厘米、体重不低于53.55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46.75公斤”的具体规定。公安这一行当在

  近日,网上出现的一个招聘公安的广告 “雷”倒了不少人。在这则招聘信息里,报名资格及条件方面,除了外貌、色觉、视力等一连串的要求外,还有 “男性身高不低于173厘米、体重不低于53.55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46.75公斤”的具体规定。

  公安这一行当在体型、形象等方面有特殊性要求,因此招聘时对身高、体重作出具体的要求和限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是有必要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概招聘方与我们的想法不太相同。不知道如此精确的数字依据的标准是什么,根据以往我们对不可思议的新闻的判断,在各种让人目瞪口呆的观点和事件问世后,大概总会有自圆其说的解释和言之成理的说法随之而来。但如果我们不惮以怀疑的态度来推测:这个招聘是不是虚晃一枪,走走过场,实际上虚位以待内定之人呢?种种苛刻的限制性条件是否是要让那些急于找工作的人知难而退呢?当然,这只是一种揣测,希望事实并非如此。

  无论是招聘还是求职,往往都有很强的意图性。招聘广告是让求职者与招聘者接触并对其产生第一印象的媒介。招聘单位列出条件,注明要求,向求职者明确自己的用人需求和标准,可以让求职者看到广告后进行自我衡量和筛选,决定自己是不是该安静地离开。种种条件,最好真实、明白、准确,这有利于节省招聘成本,帮助招聘者找到最合适人选。但条件过多过窄,反而容易起反作用。条件“雷人”,会不会让人觉得招聘方有点不可理喻呢?会不会让人望而生畏呢?会不会把很多有才之士拒之门外呢?因此,体重上的要求十分精准,如果只是引贤纳士的一种非常规手段,为的是吸引眼球,靠噱头来赚取注意力,从而赢取更多豪杰壮士的关注,想来效果未必会如人所愿。

  这则招聘广告固然 “雷人”,但 “雷人”的招聘广告我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了。比如,某企业负责人以属相相冲为由,招聘时 “忌属蛇属猪属猴者”,某企业在招聘信息中明目张胆开出 “能够接受成为经理暂时性伴侣”的条件,某公司招聘公关小姐,要求白酒一斤以上酒量…… “雷人”招聘广告层出不穷,各种限制条件创意无限,不断花样翻新,除了我们以前常见的性别、身高、学历、地域,现在还有酒量、血型、星座……在越来越精细、越来越出人意外的条件后面,我们看到的不是招聘方为了公司长远发展的求贤若渴,而是自以为求职者找工作难就有恃无恐;不是满足人尽其才的诚意和虚心,而是对人才的傲慢和偏见。 “雷人”招聘广告,彰显出来的不是变相的和隐蔽的就业歧视,就是病态的岗位需求。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按照各种 “雷人”条件网罗人才,不仅难以找到真正的人才,对企业形象也是一种损害。公然挑战法律法规的就业歧视,更是难逃相关部门的整治。

  招聘广告很 “雷人”,应聘需带避雷针。不断出现的 “雷人”招聘广告,离 “雷人”很近,离招聘很远。它作为一种损人不利己的创意,不过是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向大众提供了谈资和笑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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