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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3 12:50:13 人浏览

导读: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尹蔚民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我部对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废止和修改的规章目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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