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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流产有没有产假可以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06:30:0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司法实践中,女职工混淆流产后的产假期间和正常生育的产假期间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用人单位认为只有正常生育才能享受产假待遇的误区也经常出现。在此提醒广大女职工,要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依法维权,同时也不要过度维权。案情介绍:毕业后,吴女士进

  核心内容:司法实践中,女职工混淆流产后的产假期间和正常生育的产假期间的情况时有发生;而用人单位认为只有正常生育才能享受产假待遇的误区也经常出现。在此提醒广大女职工,要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依法维权,同时也不要过度维权。

  案情介绍:

  毕业后,吴女士进入一家科技公司,也很快结了婚。蜜月期间,吴女士意外怀孕,经医院诊断为宫外孕,不得已在怀孕两个月时进行了人工流产手术。术后,医生嘱咐吴女士全休半个月。吴女士认为人工流产手术对自己的身体伤害很大,且法律有产假的规定,就向公司申请两个月的产假。而公司认为吴女士属于自行终止妊娠,不应享受产假待遇,所以依照医嘱,只同意按照病假工资标准支付吴女士这个半个月的工资。由于科技公司未给吴女士缴纳生育保险,双方协商未果,吴女士遂提起了劳动仲裁

  专家释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中,对于女职工流产的休假期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对于孕期流产的女职工,也享有相应的产假期间,在该期间内,工资应当照常发放。因此,此案中的吴女士和科技公司对上述女职工保护规定都有误读。吴女士并不能主张两个月的产假待遇,而科技公司则应当按照医嘱给予吴女士半个月的产假。

  由于科技公司未给吴女士缴纳生育保险,因此应当由该公司足额支付吴女士这半个月的产假工资。而科技公司仅支付吴女士半个月的病假工资的行为,也是与法律规定不符的。

  法律快车维权提示:女职工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page]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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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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