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障 > 女工保护 >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05:23:22 人浏览

导读:

(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阅读延伸:劳动保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