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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强制落实劳动者带薪休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11:06:1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青年报》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2.5%的受访者直言自己现在缺假。73.4%的受访者对2013年的放假安排不满意,主要原因依次有:假期和工作日安排不均衡、总体天数少、假期短等;对此,专家建议继续强制落实带薪休假,并通过转移支付来鼓励企业给员工

  核心提示:近日,《中国青年报》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2.5%的受访者直言自己现在“缺假”。73.4%的受访者对2013年的放假安排“不满意”,主要原因依次有:“假期和工作日安排不均衡”、“总体天数少”、“假期短”等;对此,专家建议继续强制落实带薪休假,并通过转移支付来鼓励企业给员工放假。(《中国青年报》12月18日)

  正文:

  高速拥堵、景区爆满、游客滞留……2012年的中秋、国庆双节长假——史上“最长黄金周”,折射出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对于假日休闲的渴求。对2013年元旦将双休日挪到法定假日中的“挪假”,受访者认为安排得“刻板”又“吝啬”,会造成节前或节后过度疲劳。大多数人直言“缺假”,一方面是因为公共假期不够用,很难保证有足够时间充分休息;另一方面,在“饭碗”和“权益”的劳资博弈中,劳动者自由支配时间的休假权——带薪休假很难落实。要让放假的幸福不“打折”,就必须完善休假制度,落实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国务院出台《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了带薪休假的具体办法,但带薪休假的落实状况却一直不乐观。传统节日的公共假期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动者加班或“变相”加班却无法获得法定酬劳的情况比比皆是;推行带薪休假,企业因要付出经济成本,积极性不高,劳动者考虑到职业发展、薪资报酬等诸多因素,往往保持沉默。

  在经济高速发展、企业和劳动者都面临较大竞争压力的环境下,简单呼吁建立相应的监督、维权机制来保障劳动者休假权并不能奏效。完善休假制度,落实劳动者带薪休假权,需要立法机构、用工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和劳动者共同努力。

  对于法定的公共假期,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对在公共假期应休而未休的劳动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其劳动补偿。加大对剥夺劳动者休假权利却未按规定给予补偿企业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用工的成本。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保证监管到位。

  对于带薪休假的落实,作为协调劳资双方关系的有效润滑剂,工会应该主动作为,承担起更多责任。企业工会可以了解职工的休假计划,主动与企业沟通,协调好生产工作;在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时,把保障职工的带薪年休假纳入协商范围;在职工休假权受到侵害时敢于维权。同时,要在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一方面,帮助在企业形成“以人为本”的理念,让用工单位充分意识到劳动与休息的合理关系,尊重职工休假权,建立起现代企业的薪酬和休假制度,保证企业良性运转和长远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对职工的宣传,使他们意识到带薪休假是其应该享有的权利,推动带薪休假制度逐步踏上良性轨道。

  落实好带薪休假,是改善民生、提高人民幸福感的大事。完善休假制度,落实劳动者带薪休假权,让放假的幸福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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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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