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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工资保障金者不得开工、招投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19:01:41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作出严格规定:对不按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施工单位,住建局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准其参与当地建设领域其他项目的招投标。规定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农民

  核心提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作出严格规定:对不按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施工单位,住建局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准其参与当地建设领域其他项目的招投标。

  规定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支行为,在办理有关手续时严格把关,确保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时足额征收;对不按时足额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建筑施工单位,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准其参与当地建设领域其他项目的招投标。

  出台规定的同时,许昌市要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从严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对招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用工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要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公安机关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报的拖欠工资案件,将提前介入,对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训诫和质询,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

  法律快车知识拓展:

  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工作程序及提供资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预算书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电话号码;

  4、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上一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情况(年检合格证);

  7、法人委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8、提供资料名录及页码;

  9、凭以上资料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中标合同或工程合同造价预算书核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基数,签订《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后到指定银行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10、建筑企业持银行出具的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凭证,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后,领取《缴纳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证明书》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该项目的工程开工手续。对未完善手续的企业不予办理工程开工手续,强行开工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造成重大后果的,由司法部门按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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