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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外来务工感受司法公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6 18:04:29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从江苏到西安打工的王某在工地干活时手指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工伤赔偿款纠纷。最终经过雁塔区法院的积极调解,王某当庭拿到工伤赔偿款5.7万元。

  核心提示:从江苏到西安打工的王某在工地干活时手指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工伤赔偿款纠纷。最终经过雁塔区法院的积极调解,王某当庭拿到工伤赔偿款5.7万元。

  2009年11月,王某经人介绍,从江苏来到西安,到陕西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工地做木工。当初,王某和这家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公司每月支付给王某1500元生活费,等工程结束后,按照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结算工资。2010年的1月21日,正在工地干活的王某发生事故,造成食指粉碎性骨折,后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九级伤残。

  雁塔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后,陕西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对裁决不服,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今年3月,雁塔区法院主审法官考虑到工伤赔偿案件需经过工伤认定劳动仲裁等一系列程序,审理周期较长,为了减轻王某的诉讼成本,办案法官立即安排开庭时间,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近日,经过调解,因王某食指粉碎性伤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能力,最终陕西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向王某支付工伤赔偿款5.7万元,并当庭支付。

  “太感谢你们了,让我这个外地的打工仔也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拿到赔偿款后,王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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