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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为57名农民工讨回23.7万元拖欠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19:58:46 人浏览

导读: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安全至上、维稳为要”这一指示精神,在国庆期间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不仅妥善处置了3起因农民工讨要工资而发生的突发事件,还为57名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21.7万元,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局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安全至上、维稳为要”这一指示精神,在国庆期间安排专人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不仅妥善处置了3起因农民工讨要工资而发生的突发事件,还为57名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21.7万元,其中50名特困农民工另外发放了特困补助金2万元,为我市节日期间维稳工作和农歌会顺利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也得到了农民工的同声称颂。

  10月1日上午,徐思明等15名农民工投诉称在申城金域豪庭工地从事木工工作两个多月未能领取到工资,要求承建单位支付拖欠的8.1万元工资。接到投诉后市人社局立即派人与承建单位联系了解情况,经查:该工程系江苏省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投诉人于2011年8月份在该工地从事木工工作,现工程已经结束,但双方在结算工程量上产生分歧。考虑到投诉人均是四川籍民工,市人社局经多次与承建单位协调沟通,决定由承建单位一次性支付投诉人工资7.5万元,并为15名农民工发放0.6万元特困补助费。

  10月3日下午,张裕勇等7名农民工投诉歌山集团承建工程拖欠工资2.5万元,经与承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并现场进行协调,项目部负责人当场表示同意支付所拖欠的2.5万元工资。

  10月6日上午,李明等5名农民工投诉浙江远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滁州国际商城一期工程中拖欠木工班组35名农民工工资11.7万元,市人社局立即派人进行处理。经查:李明等35名农民工系贵阳人,于2011年5月到该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工程于2011年9月份结束后双方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市人社局经过多次协商,但承建单位仍不愿意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该局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了农民工工资垫付程序,从该施工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垫付11.7万元支付给35位农民工,并为他们发放了1.4万元特困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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