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泰州诉前鉴定缩短办案时间50天

泰州诉前鉴定缩短办案时间50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16:33:4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那些急于通过司法鉴定得到伤害案件赔偿款的当事人,一拖半年的程序,不仅增加了诉讼成本,还因为难耐等待而对司法机关心存埋怨。而在诉讼前了解司法鉴定结论后,是接受调解还是诉讼,当事人则有了更为明白的选择。从2008年4月开始,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陵区人

对于那些急于通过司法鉴定得到伤害案件赔偿款的当事人,一拖半年的程序,不仅增加了诉讼成本,还因为难耐等待而对司法机关心存埋怨。而在诉讼前了解司法鉴定结论后,是接受调解还是诉讼,当事人则有了更为明白的选择。

  从2008年4月开始,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海陵区人民法院试点诉前鉴定司法改革,并于2009年在全市法院推广。仅今年上半年,泰州法院开展诉前鉴定942件,有900件在拿到鉴定结论文本后,选择了接受调解,调解结案率逾80%。

  2008年年初,海陵法院一项司法调研发现,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从立案到得出鉴定结论再到法院判决,平均要花180天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往往都会被拖得身心俱疲。

  在法院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劳动、工伤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类型案件占了50%以上,而这些案件大多需要进行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及营养期限的鉴定。根据现行法律及证据规则的规定,鉴定申请可以在当事人诉讼后到法庭辩论终结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一旦当事人提出申请,必然使诉讼程序中止,使诉讼进入漫长的等待期,造成了案件质效上不去、审理天数下不来的尴尬局面。

  “由于在诉讼之前不知道鉴定结论,所以一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往往漫天要价,致使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加大了案件审理和调解的难度。”海陵法院院长朱建华说。

  如何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行为更加理性?该院为此提出了“诉前鉴定”的大胆设想: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作出专业性鉴定结论,并明确该鉴定结论对各方都有约束力,在此基础上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再立案。

  从2008年4月起,海陵法院开始全面推行诉前鉴定制度。2009年,泰州中院将诉前鉴定制度在全市法院范围内推行。

  从事锅炉安装工作的老陈,2007年在安装过程中,因脚手架断裂,从7米多的高空坠落,虽然保住了性命,却留下严重的残疾,出院诊断为脑外伤后遗症、继发性癫痫、左眼闭合不全。

  为了赔偿问题,他与用人单位多次交涉未果,其中最主要原因是伤残等级不明确,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2009年9月23日他向泰兴法院申请诉前鉴定,经法院委托某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他分别构成六级、八级、十级伤残。随即他向法院起诉,提出了具体的赔偿损失标准。用人单位见有鉴定结论,也愿意赔偿他的损失,双方迅速在法院达成调解。 

  据了解,诉前鉴定不仅减少了鉴定手续在诉讼中的流转,有效缩短审理周期,大大降低诉讼成本,还为明确争议焦点和诉讼标的,增强当事人的诉讼针对性提供了依据。同类型案件与过去相比,办案时间缩短近50天。

  泰州中院院长张培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诉前鉴定实施以来,泰州法院从鉴定程序、受案范围、当事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确定鉴定机构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使诉前鉴定工作迈入了流程化、制度化轨道。

  据悉,江苏高院将以泰州中院的做法为蓝本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并在全省推广。

  阅读延伸: 劳动法全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