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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加班维权得罪老东家 求职屡碰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14:07:55 人浏览

导读:

老贺拿着一沓子反映材料很迷茫,维权何时是尽头?为加班费维权,他得到了公道,可麻烦同时也来了。核心提示5旬老汉作为4050人员被照顾进入鹤壁一家事业单位干活,遭遇三年多一直加班却没有相应报酬的尴尬境地。为了维权,他一怒将东家起诉到法院,该给的钱给了,可是

  老贺拿着一沓子反映材料很迷茫,维权何时是尽头?为加班费维权,他得到了公道,可麻烦同时也来了。

  核心提示

  5旬老汉作为4050人员被照顾进入鹤壁一家事业单位干活,遭遇三年多一直加班却没有相应报酬的尴尬境地。为了维权,他一怒将东家起诉到法院,该给的钱给了,可是人家就是不给他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手续。

  因为老东家“不配合”,老人两年多奔波求职屡屡碰壁。昨日,欲哭无泪的当事人找到记者诉苦——

  失业不可怕,怕的是一辈子失业。鹤壁市淇滨区建行家属院的贺炳建因为维权维来了个大麻烦:他为了要加班费起诉到法院,不料等待他的是“没人敢要”的严重后果。

    [事件]

    为加班费依法维权,他笑了

  今年57岁的老贺曾经很幸运,长年下岗在家的他,2003年11月由劳动部门安排进入该市环保监测站从事后勤工作,看门,养花,打扫卫生,懂化工的他还帮单位解决了一些技术上的难题,虽然工作劳累、工资微薄,但是想着自己可以赚钱养活一家老小了,老贺仍每天乐呵呵地忙碌着。可是一件事总是让他感觉心里挺别扭,这三年多来自己每天工作12个小时可是从来没领过一分钱的加班费。

  向单位反映情况,希望得到相应补偿,岂料单位领导给拒绝了。临时工也是员工啊,事情僵持了三个月,老贺不服输,于2008年3月27日向鹤壁市劳动维权会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是监测站支付老贺加班费,单位不服,向该市淇滨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维持原仲裁结果。2009年1月8日,监测站又上诉至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发回重申,原审法院仍旧维持原判。当年5月4日,拿到法院的判决书老贺喜极而泣,他获赔1.3万余元。一年多辛苦奔波,法院还了自己一个公道。

    [遭遇]

    权维了,别人却不敢用他了

  拿到这笔钱,他感到很欣慰,用这些钱偿还了这一年多来因为打官司欠下的一万多元外债。

  想着家里年事已高的老母亲和待业在家的儿子,老贺开始重新求职。因为为人踏实稳重,并且会一些汽车电器调试技术,老贺想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不是很难,可是每到用人单位准备跟他签合同的时候,他总是拿不出相关的手续,因为老东家监测站不给老贺提供办理失业证和解聘证的相关手续。

  从2009年5月到现在,这两年多的时间因为没有手续,老贺找了七八家有意用他的单位,但是他与原单位没有“彻底了断”,人家不敢用他。无法正常就业,也没法享受国家失业金和最低生活保障,只能偶尔接一些黑活,每月只有少得可怜的二三百元的收入。

  老母亲常年卧病在床,高昂的医药费让原本困难的生活变得更加举步维艰,生活的艰辛已经快把年过半百的他逼上了绝路。

    [进展]

    再度起诉老东家,法院正在审理

  该市环保检测站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对老贺相当不错,该给他的都给了,甚至也做出了让步,但是他太执拗,没有法子。至于“失业手续”和“解聘合同”,该负责人认为,既然法院判决给他赔偿钱了,就意味着肯定不用他了,这当然就是很明确地表明他失业了。再说,他又起诉了,让法院再次给说法吧。

  老贺告诉记者,和原单位彻底闹翻了脸,该市环保检测站拒不提供失业和解聘相关手续。没办法,他不久前再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原单位因为不作为造成自己两年多没法正常“失业”和再找工作的损失,现在法院正在审理中。

  昨日,审理此案的法官称,考虑到案件特殊性,审理很慎重,能积极协调双方调解更好,大家都希望有个好的结果和说法。(来源:大河报 记者谷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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