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高温关怀需制度性凉风吹拂

高温关怀需制度性凉风吹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4:04:20 人浏览

导读:

连日来,大半个中国都笼罩在高温天气之下,局部地区还出现了少见的40℃高温。中央气象台从6日开始,已将高温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面对高温肆虐,不少地方甚为关注热浪中人们的降暑问题。武汉市紧急启动了“纳凉工程”,全市1000多

连日来,大半个中国都笼罩在高温天气之下,局部地区还出现了少见的40℃高温。中央气象台从6日开始,已将高温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面对高温肆虐,不少地方甚为关注热浪中人们的降暑问题。武汉市紧急启动了“纳凉工程”,全市1000多个纳凉点全天24小时向人们开放,纳凉点大都设置了冷气、冷饮、防暑药品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在江西九江,当地环卫部门还出动洒水车为路面降温;在安徽合肥,不少商场、超市和图书馆,都热情容纳一些前来避暑的“蹭凉族”。

但是,从防暑降温的总体情况来看,有些政府部门虽然每年都在重申一些高温关怀公共政策,但仍有一些单位我行我素,执行不力。前段时间,有记者在海南作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省份,2008年就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实行高温津贴的通知》,要求给高温条件下工作的职工每人每天发放10元钱高温津贴。尽管该通知备受好评,但发布近2年,高温津贴对相当多的劳动者来说却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即,比如,不少在建筑工地劳作的农民工就未能享受到。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很少明确涉及到如何保护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权益,或者对高温天气必须坚守岗位的劳动者如何给予合理的利益补偿问题。另一方面是,有些法规的更新严重滞后。如1960年制定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暂行了50年,如今时过境迁,这部老掉牙的法规仍在“暂行”着。

眼下的情况是,对一些坐办公室的人员和城市部分市民而言,夏有空调,冬有暖气,已使他们对四季的变化渐趋淡忘,不再关注;而对于一些野外工作和群体来说,却无法摆脱四季交替带来的高温与严寒的侵袭。对他们而言,一年一度的炎热夏季,简直是民生劫难,更是对个体生命的严峻考验。

高温是一个大“烤”场。公共管理者要在这个大“烤”场中交上一份高温关怀的合格答卷,就不能缺少新的作为。首先,要组织有关专家包括弱势群体代表,来共同参与修改暂行长达50载的《防暑降温暂行条例》;对现行《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要补充高温下保护劳动者权益条款,制定出符合现实情况的相关行政法规,提交人大审议,并尽早实施。其次,要构建高温预警体系,明确界定何谓高温,包括户外温度和室内温度,并设置相应等级和细化到哪一级高温时就需要停课、停止户外作业,提供何种劳动保护等。其三,明确权责关系,加大对落实高温关怀政策的监管力度,并引入问责机制,以增强执行制度的刚性。唯此,才能让人们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在热浪中充分享受到“制度性凉风”的吹拂。

延伸阅读:劳动保障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