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连续5年未发生涉爆案件

连续5年未发生涉爆案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2:30:29 人浏览

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地理条件特殊,170多家涉爆矿山企业分散在全市11个旗县(市区),每年炸药使用量7000余吨,具有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面对复杂情况,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机制,辖区连续5年未发生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地理条件特殊,170多家涉爆矿山企业分散在全市11个旗县(市区),每年炸药使用量7000余吨,具有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等特点。面对复杂情况,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机制,辖区连续5年未发生一起涉爆案件,在全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考评中多年名列前茅。

对矿山使用的民爆物品,该局治安管理部门实行当日用量当日审批原则,每天对当天使用的炸药量进行严格核查。这样做,缩小了爆破物在社会上的使用范围,同时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不用担心炸药保管问题,不用去建设炸药库。

同时,按照规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民爆物品领取、使用、入库、出库、退库的过程严格管理。对矿企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严格审核,没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不允许使用爆炸物。在使用爆炸物过程中,将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流向纳入民爆物品信息化系统管理;在购买、运输、保管、使用、回收五个环节中,安全员、爆破员、押运员、库管员之间相互监督;在电子登记的同时,还采取手工登记的方式,实现多重保障。每年组织保管员、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四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宣传、行业技能学习,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防止涉爆事故发生。

延伸阅读:劳动安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