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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社保缴费工资6月调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5 00:47:41 人浏览

导读:

6月1日至6月30日,南昌市劳动部门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进行调整审核,调整后的缴费基数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据介绍,2011年度南昌缴费基数调整审核实行不低于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

6月1日至6月30日,南昌市劳动部门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进行调整审核,调整后的缴费基数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据介绍,2011年度南昌缴费基数调整审核实行不低于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的前提下,调整单位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发放给每个职工工资总额(含计时、计件工资、各项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20元/月(赣人社字[2011]121号),较上年度增长15.05%.2011年度核定的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增幅应不低于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且用人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80%.

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2010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不低于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保险费;高于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按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保险费。

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审核范围为南昌市行政区域内(含四县五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在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和市、县(区)属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民营、私营、联营、外商投资、个体工商户等非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在上述用人单位工作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工、雇用人员、临时工等人员。

延伸阅读:劳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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