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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毁约现象暗流涌动 未就业先毁约引发热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4 00:03:22 人浏览

导读:

“目前有一个更好的工作机会,但我已经签了三方协议了,想毁约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啊?

“目前有一个更好的工作机会,但我已经签了三方协议了,想毁约有没有什么好办法啊?!”一位网名为一笑解千愁的应届毕业生在论坛中留言道。时下临近毕业期,笔者注意到,各高校的就业版都非常活跃,有不少高校论坛上还出现了讨论毁约的帖子。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然而一边是就业难,另一边却是不少大学生为了追求更好的就业机会进行“毁约”。时值2010年应届生毕业求职的高峰时期,这种未就业先“毁约”的现象引来了不少人的关注。

  ●新闻现象●

●毕业生毁约现象暗流涌动

在某所高校论坛的就业版上,关于毁约的帖子一出现就引发了关注,不少学生在上面纷纷留言。一时间,舆论呈现两边倒的情况。一部分学生认为,还未就业的“毁约”是大学生应有的权利。

网友HelenY留言道:“找工作是影响人生的一件事,很多同学前面担心找不到草草就签了,但是后面又能有更好的机会啊,很可惜,很不值得。”

“最难的是选择,催着签,你想拖着这个offer都难,关键是我现在的这个offer,不承诺解决户口,还要签三方,就更让人恼火了!”网友Graisp气愤地留言。

还有网友表示,别的城市的大学生有毁约的机会,那么这种机会应该是平等的,Robinares留言道:“我碰到上海很多同学,之后都可以违约换别的工作,成本也是付出的,就是违约金,复旦,交大,上财的都可以,学校根本不会为难,公司的话有waitinglist,有差额体检,再不然还有补招——公司是强势,根本不愁招不到好学生,可是学生都是弱势群体——而且造成的是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大家同样是学生呀,无语了。”

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同学认为毁约可能带来的代价太大,并不建议大家毁约。

在近日举行的一场人才招聘会中,笔者看到某些企业挂出“诚信为先,慎重签约”的警告牌。现场的一位职业规划师向笔者表示,在去年10月招聘会签约的毕业生中,现在提出毁约的近30%。

笔者随机采访了几所高校的毕业班学生,发现虽然他们一致认为“毁约是不对的”,但出于前途的考虑,如果有更好的机会,多数学生仍选择另觅高枝,甚至不惜花费高额的违约金。

一个叫“思思”的女生告诉笔者,自己去年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本以为签了这份合同,以后不用再为找工作奔波了。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她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这时,一位在知名企业工作的朋友想拉她过去一起奋斗,她便产生了毁约的念头。于是她以“出国留学”为借口向领导提出解约申请,经过几番商议之后,她终于以2000元的违约金将自己“赎了回来”。

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为应付就业难的问题,很多人都选择做两手准备:考研、考公务员兼找工作。许多考研、考公务员的同学为了稳妥起见,防止失败以后没有落脚的地方,就倾向于先找个单位签约。而等到考试花开结果时,就可以义无反顾地舍鱼而取熊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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