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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5试点省市启动缓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3 13:35:14 人浏览

导读: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更加强调政策的连续性,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因此,对于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较长年限的员工实质性影响不大,但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更加强调政策的连续性,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因此,对于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较长年限的员工实质性影响不大,但对于新进员工和一些计划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则可能采取更加市场化的新办法。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上海市没有公布具体的政策与实施方案。

  浙江:“还没有什么动静”

  “实际上,我们这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没有什么动静。省里不动,地方也不会动;一旦省里动起来,我们肯定会动起来。”浙江省宁波市人事部门有关人士在10月19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浙江省政府已经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框架,其中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将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采取区别对待政策。此外,该省6月份出台的方案规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均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其中的配套措施还明确表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然而,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辛忠权对此却予以否认。“目前,浙江省没有启动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也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政策或方案。有许多方案仍在研究与论证之中,等待省政府决策。有关‘改革试点的框架已经出来’的报道,并不属实。”辛忠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的浙江省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要一步步推进。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正按照国家要求抓紧进行制度的研究和设计。这项改革制度出台后,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衡过渡”的原则实施。

  据辛忠权介绍,去年6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对于何时能够启动“改革试点”,辛忠权表示,这个话题比较敏感,只能“无可奉告”。至于年内能否实施,现在还不好说。

  山西:先改事业单位分类

  8月底,《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赴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采访该厅养老保险处处长郑其芳。得知记者的采访意图,郑处长面露难色,表示关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话题颇为敏感,要请示厅领导才可答复。几分钟后,郑处长婉拒了记者采访。

  “我们在等待部里的指示,也在留意其他省市试点的情况,山西可以说是在观望中行进,细节情况我真的不便讲。”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郑处长用简短的几句话对相关情况作了回应。

  记者随后试图通过其他途径获知相关情况,但还是难觅个中细节。

  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改革进展情况对媒体保密,一来是吸取广东的教训,避免媒体炒作带来负面效应;二是,今年6月山西省机构改革,人事厅与劳动厅刚刚合并,新组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许多工作还没有捋顺,可能进展确实不大。”

  是“事关机密”还是“进展缓慢”?记者不得而知。针对同一话题,太原市劳动局养老保险处杨小姐显得很坦然,她表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没见动静,现在马上要进行机构合并(注:太原市劳动与人事部门的合并),这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

  山西省社科院政法所原所长楚刃个人认为:“可能现在省里还停留在调研阶段。当然,推出试点改革方案是慎之又慎的事情,山西不带头‘冒进’,在等待、观望中择机推出是有道理的,因为率先推出或许会在全省甚至全国产生很大震动,会给山西带来压力。”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一部分,只要事业单位改革到位,养老保险的环节就会迎刃而解。”楚刃表示。

  今年61岁的楚刃曾长期研究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问题。他的印象中,上世纪末就曾参加过山西省编办组织的“事业单位改革”讨论会,但后来进展缓慢,一度搁置。2004年后,事业单位改革再度提上日程,其中山西社科院、农科院等单位就是当时的试点。2006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首次将山西确定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省。

  今年4月27日,标志着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在经过近3年的前期筹备终于拉开大幕。

  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申联彬在会上强调,要同步推进养老保险、人事制度、财政投入等相关配套改革。

  “按照事业单位的职能划分,将事业单位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三个类型,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通过调整、剥离、转移等方式,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此前,《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已正式出台,首次设岗核定总量,按照编制数确定岗位总量。

  楚刃所长认为:“只有实行这样的改革,才能使真正的事业单位更加明朗,不仅节省了财力、提高了效能,也保障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其中养老保险就是重要一项。”

  6月2日,太原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全省率先启动。记者获悉,在未来的一年半时间内,太原市将对3425个事业单位进行“撤销、合并、转企”等分类改革,改革涉及87851人。相关的养老保险、工资等配套改革,最晚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贾桂梓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大家最关心的是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还没有太在意。”

  记者随后采访了山西省教委、山西省人民医院等多个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各方均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表示“不知情”。

  重庆:尚未实质启动

  日前,在记者联系重庆市有关部门进行采访时,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目前,重庆市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还没有启动,有关改革方案正在论证和调研中,不便接受采访。

  “基于我个人所面临的状况,我并不希望重庆作为试点。因为比我早退休一年的老师,享受的待遇跟我们有着天壤之别,这就让人难以接受。而国家的政策又不能违背,这无形中形成了矛盾,这是急需解决的。”重庆三峡学院一位临近退休的黄教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吐露心声”。

  黄教授建议,“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政府出台一种过渡性政策,改变这种落差,设置三到五年的过渡期,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心中也有准备去迎接这种新的政策措施。”

  “我国只针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改革,是让许多人不能接受的,尤其是‘知识界’更不能接受。为什么机关公务员的养老保险不改革?希望政府部门尽快拿出公平、合理的改革措施。”黄教授对此显得“愤愤不平”。

  同时,黄教授表示,“从长远的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应该支持这个改革方案。政府能做出这一决定,表明中央已经清楚的认识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急需改革。”

  据了解,重庆市多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认为,改革是有必要的,但改革不能搞一刀切,应该循序渐进,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而且要充分调研。

  也有人提议,如果改革方案能大幅提高企业养老金,来实现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逐步并轨,是最好不过的。这既不会触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利益,也体现了社会分配的公平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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