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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状告洗衣店索赔近万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2 01:34:44 人浏览

导读: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取衣服时发现有损坏,顾客喻先生向洗衣店索赔9000余元。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昨日,喻先生向江岸区法院提起诉讼。喻先生介绍,他所在公司为员工购买了某洗衣店的会员卡。2009年3月,喻先生将家中10件衣服送去洗衣店,要求店员进行干洗。洗衣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取衣服时发现有损坏,顾客喻先生向洗衣店索赔9000余元。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昨日,喻先生向江岸区法院提起诉讼。

  喻先生介绍,他所在公司为员工购买了某洗衣店的会员卡。2009年3月,喻先生将家中10件衣服送去洗衣店,要求店员进行干洗。洗衣店扣掉此次洗衣费100余元,卡内还剩下600余元钱。几天后,当喻先生去取衣服时,却发现其中两件衣服受损:一件女士棉衣内胆破损且有掉毛,另一件男式夹克肩部掉色严重且有修补过的痕迹。

  喻先生称,自己这两件衣服都是品牌高档服装,购买时共花了1万多元。为此,他要求洗衣店对服装进行修补或赔偿,并拒绝取回衣服。2009年5月4日,江岸工商分局劳动工商所对此事进行调解,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达成一致意见。

  喻先生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在衣服不能修复原状的情况下应当按受损衣服的价值进行赔偿。他表示,以《洗衣行业服务公约》规定的衣物年折旧率不超过25%的标准计算,洗衣店应赔偿自己经济损失9000余元。

  记者昨悉,江岸区法院对此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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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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