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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用工协议为啥不给办社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2 00:08:19 人浏览

导读:

台州晚报民工热线开通。昨天一早,三门王先生第一个打进热线,他在三门一家企业当门卫,已有半个月时间。由于是退伍军人,王先生从事的一直是保卫工作。三门这家企业是王先生换的第三家单位了。最近,企业人事负责人请他签订一份合同,合同里规定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

  台州晚报“民工热线”开通。昨天一早,三门王先生第一个打进热线,他在三门一家企业当门卫,已有半个月时间。由于是退伍军人,王先生从事的一直是保卫工作。三门这家企业是王先生换的第三家单位了。最近,企业人事负责人请他签订一份合同,合同里规定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工资1500元,但不享有社会保险。王先生纳闷了,保卫人员能不能享有社会保险呢?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带着王先生的疑问,记者找到了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郭燕飞。郭燕飞告诉记者,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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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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