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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参保职工可举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20:30:45 人浏览

导读:

青海新闻网讯《劳动合同法》实施近两年来,劳动者参保意识在不断增强,但西宁市社保局近日在检查中发现,目前,西宁市部分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仍然不高,这是记者20日从西宁市社保局了解到的消息。据了解,西宁市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比较淡薄,

  青海新闻网讯 《劳动合同法》实施近两年来,劳动者参保意识在不断增强,但西宁市社保局近日在检查中发现,目前,西宁市部分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积极性仍然不高,这是记者20日从西宁市社保局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西宁市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比较淡薄,为了减少企业人力成本,不愿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由于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用工灵活且流动性大,企业往往以这些理由来搪塞为职工参保。与此同时,企业职工维权意识差,有的企业将部分养老保险费发给职工;有的企业采取由职工本人以个人身份参保,而由企业给予一定的报销;有的企业甚至威胁职工,只要提出参保要求就解聘,导致劳动者不敢提出参保要求,助长了企业不参保的歪风。

  西宁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对于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各级劳动保障检查部门要求限期整改,如果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作出处罚。为了维护企业职工权益,西宁市社保局将继续会同劳动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参保意识和劳动者维权意识,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用行政和法律途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西宁市社保局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对于企业不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可以向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局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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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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