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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县教师渴望同工同岗同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17:49:18 人浏览

导读:

网友海:2004年邯郸市涉县文教局进行教育改革,招收了300余名合同制教师,数载时光之后,当年风华正茂的青年步入中年,但一直困扰他们的是同工同岗难同酬。苦守深山却同工不同酬,本人我大学毕业到涉县文教系统已经5个年头了,总共从文教局拿到了将近30000元的工资,

  网友海:2004年邯郸涉县文教局进行教育改革,招收了300余名合同制教师,数载时光之后,当年风华正茂的青年步入中年,但一直困扰他们的是“同工同岗难同酬”。

  苦守深山却同工不同酬,本人我大学毕业到涉县文教系统已经5个年头了,总共从文教局拿到了将近30000元的工资,抛去生活保障和教育出资,不喝酒、不吸烟的我,最后只剩下一万多一点的积蓄。在这几年中,一个人将完成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件事情:结婚、生子、事业有成。可是我感到很伤心。按我爷爷只活了60年来算,我已经活了人生的一半,但我现在依然在迷茫与无奈中度过每一天。

  据了解,2004年涉县开始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此后数年陆续招聘共计300余名教师,由于涉县地处多山地区,这部分新鲜血液多数被补充到山里的小学和初中任教,极大地缓解了当时教育队伍匮乏的状况。但这些在深山奉献青春的教师每月工资最低只有420元。没有任何保险,没有任何补助,拿的工资和当时的平均最低工资仅有几十元的差距。

  最让我们愤愤不平的是,与他们前后脚进入教师队伍的300名本科教师,完全是县财政编制,无论工资、奖金还是日常的待遇远远超出这些合同制的教师,“我们干着同样的工作,在同样的岗位,却有着不平等的待遇。”一位合同制教师生气地说。

  “无论新老劳动法都规定了缴纳基本的保险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在我们的聘用合同中却表示第一个三年内不会交,只有续签合同才有缴纳养老保险一项,究竟是法大还是我们的合同大?”在合同中看到,涉县教育局规定合同制教师实行月薪制,采取下发薪的办法执行,在一个三年的合同期满后,教育局评定考核,合格的人获得下一个续聘合同,并从续聘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这意味着我们的试用期长达三年,试问哪个用人单位有这样长的试用期?”

  涉县文教局人事科曾表示:“我们这个事情合情不合法,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当时为了缓解文教局教师队伍缺编和缓解还乡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县里由文教局牵头举行了一次教育体制改革,试行合同制教师的招聘。当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十分清楚,三年一签合同,第一个三年没有保险,续签后缴纳养老保险。此后连续几年涉县共招聘合同制教师330名,这些教师都被分配到比较偏远的山区乡镇教学。

  对同工同岗难同酬的说法,文教局人事科表示那些本科生教师是带着编制去招聘的,这些年基层高中的教育竞争十分激烈,没有好的待遇根本不能引进高端人才,招聘的这些本科教师都是带着编制去的,合同制教师的待遇招聘时就已经明示,愿者自来。也认为他们的待遇太低,因此数年来一直在改善。2007年第一批到期的合同制教师被普调了工资,每人每月600元,并缴纳了个人养老保险,2009年在此基础上全县的合同制教师再次普调工资,每人每月近千元。但是其余的保险还是没有解决。[page]

  “我们这个事情合情不合法,这是基层的普遍问题。”对于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教师保险待遇,涉县文教局人事科这样对回复。

  难道普遍的错误就可以正当化吗?人与人是平等的,为什么这么多条条框框让人分成三六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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