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法动态 > 北京规定困难企业定期放假应付生活费

北京规定困难企业定期放假应付生活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11:12:08 人浏览

导读:

困难企业如为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定期放假举措,企业应支付放假职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生活费。昨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意见》。裁员难一次性补偿可分期付款对于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

  困难企业如为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定期放假举措,企业应支付放假职工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生活费。昨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公布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意见》。

  裁员难一次性补偿可分期付款

  对于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制定裁员方案,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向企业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对企业裁员不足20人又不超过职工总数10%的,应当提前30日将裁员理由通知工会,工会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对由于经营困难,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困难企业,经过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分期支付。

  高管降薪比例不应低于职工比例

  企业与工会经协商调整薪酬,要按照《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规定的程序订立集体合同。协商降低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降薪比例不应低于职工的降薪比例。企业协商薪酬后,应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要大力开展工会、职工与企业的共同约定行动,同舟共济,共谋发展。

  调整劳动关系因企制宜

  劳动保障部门透露,近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本市经济影响逐渐显现,稳定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当前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任务。而稳定劳动关系,对于本市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克服金融危机困难至关重要。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确定,当前调整劳动关系的目标是:稳定劳动关系,创造和谐环境;调整劳动关系的原则,一是依法规范;二是从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三是协商处理,平稳过渡。

  ■新闻解读

  放假职工生活费不得低于560元

  《意见》提出,面对生产经营困难,北京市企业可围绕保障就业、稳定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劳动力组织,通过缩短工时、轮岗培训、适时安排年休假、轮岗放假、协商薪酬等办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但是,定期放假的企业应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800元,其70%为560元。

  企业主称新规不会造成太大压力

  针对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出台的新规定,一家私企负责人表示,涉及最低工资的规定不会对企业造成太大的压力。

  “我们的员工是拿计件工资的,之前也有过阶段性的不需要全部员工的情况。我们内部有个约定,一旦没有活,员工就可以回家休息,保证员工每月最低900元的生活费。但凭我们的经验,一部分员工在领了3个月的最低工资后就会自动离职,寻求新的岗位和机会。”这位负责人表示,“现在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这样的规定可以保证员工的权益,也给了企业一个明确的底线。即使效益不好也要保证员工每月最低560元的生活费,其实对企业并不算很难。”

  “困难企业”须符合四大条件

  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此前曾出台通知规定,“困难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方面条件:一是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恢复有望的;二是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少裁员的;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国家限制的行业和企业除外);四是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

[page]

  新规防止更多人失业

  ■马上就访

  我国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表示,为应对金融危机,一些企业通过裁员、停岗待业、大幅减少高管薪酬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此次出台的《意见》对稳定劳动关系很重要,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任意裁员起到了很好的限制作用,防止更多人加入失业大军,恶化就业环境。

  出台的新措施如在裁员的人数和程序上有一定限制,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裁员,防止企业滥裁,避免给职工带来困难。同时加强了工会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的作用,在裁员时强化了工会的监督作用。

  意见在维护职工权益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减少了困难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企业创造了一定的自主空间。

  (编辑:windy)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