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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不愿签劳动合同事出有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01 09:17:54 人浏览

导读:

不是我们不和服务员签合同,是他们自己不想签。面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询问,该市和平区某大型餐饮企业负责人谭女士如此解释。6月中旬,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

“不是我们不和服务员签合同,是他们自己不想签。”面对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询问,该市和平区某大型餐饮企业负责人谭女士如此解释。

  6月中旬,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半年了,但不签劳动合同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对此,该市部分代表建议政府要加强劳动监察,同时,在完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上寻找突破口。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组共调查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24家,其中4家是餐饮企业。

  员工:签了合同受约束

  “签了合同,想走就没那么容易了。”来沈阳打工的黑龙江人小英今年20岁,两年里她在五六个酒店当过服务员,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签过一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酒店主动要求和她签劳动合同,可她宁可写保证书放弃签约、保险,也不愿签合同。

  “工作随时可以辞掉,哪里赚钱多就去哪里。”执法检查组发现,在沈阳,有小英这样想法的打工者很多,他们认为打工是“吃青春饭”,现在的岗位不过是暂时的落脚点,签了合同会受约束。“尤其到了春耕、秋收和春节期间,服务员说走就走,招不到人时都不敢开业。”谭女士告诉记者,她们酒店大多数员工来自农村,年龄在18岁到25岁之间,不管怎样动员,350多名员工中签劳动合同的仅有一半。

  记者了解到,在沈阳,大多数小型饭店不希望和员工签订合同,且存有侥幸心理,“被查到再说,查不到就不签”;一般大中型餐饮企业希望与员工签合同,以便稳定经营。“如果员工不愿签合同,我也没办法。”谭女士透露,作为补救措施,酒店大多会提高工资,和员工私下达成协议。

  沈阳市劳动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处罚。一年内不签合同的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根源:保险不易转、监察力量弱

  缴纳养老保险本是一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好事,可小英等人为什么不要这把“保护伞”呢?

  记者从沈阳市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按照《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修正)》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工资基数,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定。企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工资收入的,以本市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其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为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19%,企业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上月个人工资收入的8%。如果劳动者不出,企业可以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月月缴,年年缴,算起来也不少。而且换地方工作或者回老家以后,保险也转不了,缴了保险也享受不着。”小英说,她每月最多能收入1500元,也就是说,她最多每月需缴纳养老保险费120元。但是如果日积月累地缴纳,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再者,等过几年她不在酒店干了,全额续缴也缴不起。另外,自己户口不在沈阳,如果想退保,仅能退个人缴纳的部分,酒店给缴纳的部分不能退也不能转,“这还有什么意思啊?”

  执法检查组还发现,沈阳市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仅以该市东陵区为例,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大队编制6人,据不完全统计,整个东陵区有8000多户企业,从业人员9万多。由于监察力量不足,没有形成市、区网络监察体系,执法主要依靠举报和投诉,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代表:建议建立流动人员保险“一卡通”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相对复杂,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沈阳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张继良表示,特别在餐饮服务、建筑等行业,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外来人员较多,加之用人单位法制观念不强,导致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

  针对社会保险异地缴纳不能移转的情况,该市人大代表、全国个体劳协副会长王秀华建议,国家应尽快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的实施,对于流动人员建立一卡制,实行全国联网。

  对劳动法律法规监察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齿轮压缩机公司组长徐强建议,增加劳动行政监察编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劳动局已责令违法企业改正,同时积极协调该市编办等部门,落实增加编制问题。

  相关链接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徐源远、薛少仙等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九三学社中央委员茅玉麟、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等全国政协委员均建议尽快解决社保异地转移问题。徐源远等代表认为,如果不在社保制度上进行创新,则永远走不出进城务工人员参保—退保—参保—退保的怪圈。

  ●据7月19日《楚天金报》报道,7月1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参加“2008湖北就业市县长论坛”时透露,“今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出台社会保障异地转移接续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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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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