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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0)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1 18:56:05 人浏览

导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沪人社法发(2010)45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二○○九年底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规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沪人社法发(2010)45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二○○九年底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应予废止的75件(见附件一),失效的79件(见附件二)。现将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

一、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二、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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