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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5 14:11:18 人浏览

导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阳泉市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03年1月27日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三年二月十八日阳泉市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阳泉市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03年1月27日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二月十八日

阳泉市困难企业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00]34号)、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劳社医[2002]297号)精神和《阳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阳政发[1999]9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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