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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劳动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预算法〉的通知》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3 15:03:57 人浏览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199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有关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保障《劳动法》得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199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有关犯罪行为的检察工作,保障《劳动法》得到及时认真的贯彻执行。现将《通知》转发于后,供参考。在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各级劳动部门要同各级人民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劳动部办公厅。

  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执行《劳动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预算法》的通知
高检发研字〔199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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