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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5 21:56:20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与工作当中,劳动能力是最重要的部门,是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手段,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损,甚至完全丧失。那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是多少?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生活与工作当中,劳动能力是最重要的部门,是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手段,但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受损,甚至完全丧失。那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是多少?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6、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7、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8、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9、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10、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11、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12、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13、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4、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5、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6、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7、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8、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9、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20、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21、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二、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势必会对生活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的结果做出新的安排,比如更换岗位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楚雨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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