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人事争议知识 > 试用期 >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如何约定见习期和试用期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如何约定见习期和试用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01 18:35:56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6]5号文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根据劳动部劳部发[1996] 5号文件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