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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不签合同职工走人不违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16:37:57 人浏览

导读:

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单位迟迟不办理合同保险手续,提出辞职竟然拿不到工资,昨天上午,读者黄小姐向晨报维权热线反映,单位硬说遭受损失,扣了她1000元工资不给。据介绍,黄小姐在一家外贸公司做文员已经有一年多时间,单位原本承诺试用三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可一直拖到

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单位迟迟不办理合同保险手续,提出辞职竟然拿不到工资,昨天上午,读者黄小姐向晨报维权热线反映,单位硬说遭受损失,扣了她1000元工资不给。


  据介绍,黄小姐在一家外贸公司做文员已经有一年多时间,单位原本承诺试用三个月后签订劳动合同,可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办理正式的用工手续。在多次交涉无果后,黄小姐上周向单位提出了辞职,可对方却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给单位带来损失为由,扣罚了她当月的1000元工资,任凭黄小姐怎么讨要都没用。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该公司的一位张经理,他介绍,按照公司规定,员工辞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时间打报告,而且征得单位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单位有权进行处罚。而对于为何长时间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张经理却说,不知情。对于该单位的解释,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一位负责人予以了否定。据介绍,单位在招用职工第一个工作日内就应当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没签合同明显该单位存在过失,如今职工提出辞职,只需将手头工作进行交接后,随时都可以离开单位,即使因此造成损失,也是单位自己的问题,员工不需要承担相关责任。监察人员还说,该单位扣罚工资已经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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