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订立 > 如何订立行业性、区域性的集体合同?

如何订立行业性、区域性的集体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0 15:15:00 人浏览

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说,从地域上讲,行业性、区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的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说,从地域上讲,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从行业方面讲,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从订立的主体讲,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从该条的规定看,在县级以下区域(乡镇、村、街道、社区、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不存在疑问。但在县级以下区域内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则有一定的疑惑,实际上这并不难理解,虽然作为行业来说,可以是全国性的,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工资水平的高低差别较大,在县级以上区域内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很难行得通的,因此,规定在县级以下区域内订立。相对来说,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可操作性要强一些,覆盖面也更广一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