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劳动保险 > 医疗保险 > 如何保证参保人员就诊时自主选择医疗服务设施的权利,为什么要保证参保人员的这种自主

如何保证参保人员就诊时自主选择医疗服务设施的权利,为什么要保证参保人员的这种自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9 13:39:42 人浏览

导读:

为了保证参保人员就诊时自主选择医疗服务设施的权利,《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

  为了保证参保人员就诊时自主选择医疗服务设施的权利,《关于确定城镇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明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要公

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床位时,

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

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

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

同意。这样规定,一是有利于在信息不对称,患者处于被动地位的情况下,保护参

保人合理的选择医疗服务设施的权利不受侵害;二是有利于促进医患双方相互制

约,从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减轻国家和个人的负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