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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代发养老金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13 07:02:40 人浏览

导读:

江苏省劳动厅、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苏劳社险[1997]25号苏农银函[1997]343号各市、县劳动局、社会保险机构;农业银行各市分行、各县(市、区)支行、办事处(含南京市):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

江苏省劳动厅、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苏劳社险[1997]25号苏农银函[1997]343号

各市、县劳动局、社会保险机构;农业银行各市分行、各县(市、区)支行、办事处(含南京市):

  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这项工作的开展,对维护社会稳定,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不少地区实行了由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委托银行代发养老金的办法,受到了企业和离退休人员的普遍欢迎。现就江苏省劳动厅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代发养老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有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网点(以下简称营业网点)的地区,无论是否实现计算机联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均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委托当地农行营业网点代发养老金,具体办法如下:

  1、各市、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农行各市分行、县支行、办事处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签订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委托农行各市分行、县支行、办事处“代发养老金协议书”,明确各自职责,统一和规范各自的业务流程。

  2、各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可在当地县(市)及其以上农业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发放、结存均在此帐户结算。

  3、代发养老金的各营业网点,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的软盘或信汇单,经核对无误后,应及时将款项拨出,不得压单。同时对因地址不详出现的信汇退单,要及时通知社会保险机构查询,以保证离退休人员及时领到养老金。

  4、代发养老金和各营业网点,应针对离退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进一步简化取款手续并提供优质服务。离退休人员较集中的地区,各营业网点应开设养老金发放窗口。

  5、代发养老金和各营业网点应为离退休人员开设个人活期储蓄帐户。发放的养老金从规定发放时间的次日起,按规定利率予以计息。有条件的地区,经企业和离退休人员本人同意,营业网点可为离退休人员办理储蓄卡或金穗卡,离退休人员可持卡在营业网点自动取款机上取款。

  6、为支持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开展,各营业网点对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免收手续费(包括储蓄卡和金穗卡)。

  7、因企业和离退休人员的原因损坏或遗失的储蓄卡、金穗卡,各营业网点在为其补办时可收取工本费。

  二、各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和当地农行,要建立健全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有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切实保证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要定期对代发养老金的工作进行检查,杜绝拖欠、挪用养老金的现象, 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各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和当地农行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养老金有关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听取企业、离退休人员及有关部门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为企业和离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四、对开展代发养老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认真地加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劳动厅、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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