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认定 > 工伤责任认定 > 工伤认定工作规程

工伤认定工作规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21:49:10 人浏览

导读:

时间:2007-01-29一、认定依据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2、《海南省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二、认定程序1、申请人填报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工伤事故报告书》、《因工伤亡确认书》并提

时间:2007-01-29

一、认定依据

1、《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2、《海南省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报由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统一印制的《工伤事故报告书》、《因工伤亡确认书》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通知申请人。

3、决定受理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无特殊正当情况的,调查取证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结束。

4、在调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特殊正当情况下,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三、投诉途径

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或者企业,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