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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是否受理赵海成工伤认定申请的复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2 08:40:16 人浏览

导读: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是否受理赵海成工伤认定申请的复函渝劳社函〔2008〕190号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是否受理赵海成工伤认定申请的请示》(万州劳社文〔2008〕2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工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是否受理赵海成工伤认定申请的复函

渝劳社函〔2008〕190号

万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是否受理赵海成工伤认定申请的请示》(万州劳社文〔2008〕2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属于事故伤害的,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属于职业危害引起的职业病,并符合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8号)规定的职业病目录范围的,必须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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