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劳动法 > 工伤待遇 > 工伤待遇解读 > 桃源县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有保障

桃源县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有保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6-21 14:10:38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旧伤复发也能安心住院了!躺在病床上的原桃源氮肥厂职工熊坤芳欣慰地说。原来,熊坤芳在2000年因工头部受伤,今年10月份,她因旧伤复发住进了医院,现在已经花了两万多块钱,除了个人自负的一部分外,其余都进行挂帐,由医院和工伤保险处进行处理。今年以来,桃源

  “现在旧伤复发也能安心住院了!”躺在病床上的原桃源氮肥厂职工熊坤芳欣慰地说。原来,熊坤芳在2000年因工头部受伤,今年10月份,她因旧伤复发住进了医院,“现在已经花了两万多块钱,除了个人自负的一部分外,其余都进行挂帐,由医院和工伤保险处进行处理。”

  今年以来,桃源县对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医药费实行财政专项列支,由县工伤保险处按规定报销。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因公伤残人员、县属国有改制企业因工负伤人员、因战或因公负伤的残疾军人旧伤(含职业病)复发需就医治疗的,均可持《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就医证》到指定医院就医治疗。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