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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能获得什么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3 15:56:34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在遇到工伤后,在抓紧治疗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结果下来后,就可以根据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那么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是可以计算在内的呢?进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谁?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大家在遇到工伤后,在抓紧治疗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在认定结果下来后,就可以根据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那么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是可以计算在内的呢?进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谁?以下就跟着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能获得什么补偿

  工伤可以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就医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具体项目需要结合实际工伤情况来计算。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包括下列项目: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谁

  如果用人单位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赔偿主体为工伤保险基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赔偿相关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三、工伤赔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收集、固定、保留一切能证明是因工作而受伤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病历等等。在此提醒一下,这些证据不能轻易交给公司。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向社保部门提交材料申请认定工伤。社保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社保部门认定不属于工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认定属于工伤,那接下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六十天内作出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四)如果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就可以依据该鉴定结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如公司没有为伤残员工缴纳社保,那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待遇赔偿。如公司不承担工伤赔偿义务,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工伤能获得什么补偿的相关知识,工伤可以获得医疗费、住院伙食费、就医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具体项目需要结合实际工伤情况来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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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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