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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伤后不愿上班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9 19:48:24 人浏览

导读:

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很多的企业和公司,在平时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情况造成工人工伤,这对于工人的健康其实是有影响的,有些功能可能情况不是很严重,但是发生工伤后却不愿意上班,那么工人工伤后不愿上班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如今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很多的企业和公司,在平时生产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意外情况造成工人工伤,这对于工人的健康其实是有影响的,有些功能可能情况不是很严重,但是发生工伤后却不愿意上班,那么工人工伤后不愿上班怎么办?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工人工伤后不愿上班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也就是说员工受工伤后,有一定的停工留薪期,在这个期限员工不上班是正常的。如果超过了停工留薪期,员工不来上班可以按照旷工进行处理,严重的可以根据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限将根据员工的受伤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这点,用人单位需要了解清楚工伤员工的身体恢复情况以及所在地关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二、申报工伤的时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认定机构和认定工伤的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根据申请主体的不同申请时限也不同。单位申请认定的话是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申请认定的话是工伤发生之日起1年内。但是在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工伤申请时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这一点还请劳动者们注意。

  以上就是关于工人工伤后不愿上班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工人如果发生工伤的话,要注意一下正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流程,如果长时间不愿意上班的话,用人单位可以给出一定的处理方法,如果大家对此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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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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