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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3 14:36:25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在大家缴纳的社保里面有一种是工伤保险,这个都是知道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保险的一个赔偿标准其实是不清楚的,这个可以了解一下呢,所以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现在在大家缴纳的社保里面有一种是工伤保险,这个都是知道的,但是很多的人对于这个保险的一个赔偿标准其实是不清楚的,这个可以了解一下呢,所以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认定了公司不赔偿要如何

  如果无法私了解决的,工伤处理得按以下先后程序进行:

  1、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不需此程序

  2、认定了劳动关系后再申请认定为工伤,包括认定后可能发生的诉讼

  3、做劳动技能鉴定评定伤残等级(特别注明不是司法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三、工伤死亡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介绍,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都是有相应的规定的,所以如果大家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去了解一下相应的规定,这样大家要是在处理相关的事情的时候就知道怎么去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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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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