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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中认定的工伤有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6 10:24:08 人浏览

导读:

职工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有义务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可以获得相...

  职工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有义务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工伤保险中认定的工伤有哪些类型?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保险中认定的工伤有哪些类型?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之后,职工只有在发生了工伤之后且经过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对于自身原因导致的工伤情形的,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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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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