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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4-20 23:18:36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文号:三府办[2008]30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
发布部门: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三府办[2008]3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三亚市城镇建筑运输及排水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内容
  (一)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实行密封,控制灰尘飞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时处理,施工噪声符合噪声标准,出入口处道路要硬板化并配有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二)在道路上从事建筑运输的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要作密封、包扎、覆盖,不泄漏液体,不遗撒渣土垃圾,路面干净整洁。
  (三)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不发生城市供排水设施渗、漏、泡、冒等情况,不向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边沟倾倒污水,路面清洁,环境优美。
  (四)严查乱倒垃圾和市区范围内售卖沙土的沙土场的违法行为。
  二、部门职责
  (一)市规划建设局
  第一责任人:李 瑜   直接责任人:钟勇保
  1.对建筑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安全的有关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淤泥要及时清运并做好必要的覆盖,避免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2.每个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对施工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3.施工工地出入口处的道路要硬板化且干净整洁。
  4.市政道路施工路面清扫干净,材料堆放整齐,不占用行车道、人行道,堆放的沙子要加盖。
  5.工地围墙要粉刷、美化,竣工的工地应尽快清理。
  6.在城市主要道路上发生渗、漏、泡、冒等情况的,应当立即设置明显标志,并及时予以修复,防止路面发生积水污染的情况。
  (二)市园林环卫局
  第一责任人:钱忠明   直接责任人:黄自炳
  1.依法对建筑运输车辆办理有关垃圾排放、回填和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将办证的情况通报交警、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规建部门。
  2.指定垃圾处置的消纳场所并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3.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建筑运输车辆无证排放、回填和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市交通局
  第一责任人:陈运义    直接责任人:鲁正兰
  1.查处无营运许可运输车辆,对营运车辆进行规范管理。
  2.对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履盖式运输,并在二年内逐步完成运输车辆加盖改装工作。
  3.发现货物运输车辆有渣土垃圾脱落、扬撒,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交警部门举报。
  (四)市交警支队
  第一责任人:徐 冰   直接责任人:蒋爱国
  1.查处无证无牌的建筑运输车辆。
  2.查处超载、超重和超限车辆的违法行为。
  3.查处货物运输车辆有飘洒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将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一责任人:郑通卫   直接责任人:李芳珍、王国平、兰文全
  1.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牵头单位。
  2.负责专项整治的督察、指导、协调工作。
  3.对每天的整治工作成果进行统计及分析,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
  (六)两区管委会及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六镇人民政府及综合执法大队
  河东区:第一责任人:黄海雄  直接责任人:伍少云
  河西区:第一责任人:林 海  直接责任人:张守让
  凤凰镇:第一责任人:吴天直  直接责任人:李 斌
  崖城镇:第一责任人:冯永杰  直接责任人:熊师友
  天涯镇:第一责任人:蒲慧芳  直接责任人:陈大海
  海棠湾镇:第一责任人:李 骥 直接责任人:陈 钊
  田独镇:第一责任人:季端荣  直接责任人:董进能
  育才镇:第一责任人:董朝周  直接责任人:陈海平
  1.在辖区内加强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2.受理群众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举报,并及时到现场检查落实。
  3.对在城市道路上施工运输车辆运输液体、散装货物、渣土垃圾泄漏或者遗撒、乱倒垃圾以及向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边沟倾倒污水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4.对市区范围内的售卖沙场、土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
  5.及时清扫污染的路面。
  (七)宣传部门
  第一责任人:张天玉     直接责任人:莫英俊
  1.对工地、运输车辆、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对整治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有关行政责任单位进行曝光。
  三、时间安排
  从2008年11月17日至2009年2月17日,共3个月。
  四、督办督察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杨逢春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可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芳珍担任,负责监督、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二)强化日常管理。成立联合检查站,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局,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参与,组长由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徐冰担任。检查站设立东线、西线两站,东线站设立在田独转盘处,西线站设立在三亚新一中旁,实行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各职能部门要根据需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认真落实问责制。成立监察工作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局长王忠江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王祉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王国平、兰文全担任,负责每周对各个职能部门的整治工作督察一次并发布督察通报。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责任人实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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