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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9 05:11:52 人浏览

导读:

既然是秘密,那就是不应该为众人所知的,侵犯商业秘密是违法的行为。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侵...

  既然是秘密,那就是不应该为众人所知的,侵犯商业秘密是违法的行为。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损失数额?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

  我国《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损失数额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收入的减少额为标准;例如,A公司该公司自2007年9月初业绩开始下滑,月销售收入较8月下跌15.63%,计699万元。因此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造成公司的客户流失、营业额下降及利润下降等重大经济损失,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但是,这种认定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基本没有得到运用,主要是因为对权利人损失的认定方式是建立在权利人因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基数之上,基于市场竞争的不确定因素,产品销售量的减少也不一定完全是侵权行为造成的结果;即使侵权行为确实造成了权利人产品销售量的减少,公诉机关往往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更别说认定减少的产品销售量的具体数额了。

  2、以犯罪嫌疑人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额为标准,此种方式成为判决书中认定“重大损失”最主要的方式,对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额,实践当中又有以下几种方法:

  (1)以被告人因犯罪所获得的利润来计算违法所得额,例如,B公司生产侵权产品75000套,每套侵权产品的单位毛利为8元/套,据此,法院认定被告人的实际非法获利额为75000乘以被告人的单位毛利率8元每套,合计人民币60万元。

  (2)以第三人的销售收入乘以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来认定“重大损失”,例如,被告人某甲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据此获得了标的额达1500万元的合同。法院判决书认定,由于第三人到底获得了多少利润通过现有财务账目无法确定,因此,可按照同行业该领域平均利润率为12%的专家评估意见计算,即标的额1500万元乘以12%的该领域的平均利润率,合计180万元。

  3、以商业秘密的价值、成本为标准,主要是以商业秘密的研发费用或者许可使用费用作为参考。

  综上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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