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导读:
既然是秘密,那就是不应该为众人所知的,侵犯商业秘密是违法的行为。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损失数额?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损失数额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收入的减少额为标准;例如,A公司该公司自2007年9月初业绩开始下滑,月销售收入较8月下跌15.63%,计699万元。因此法院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造成公司的客户流失、营业额下降及利润下降等重大经济损失,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成立。但是,这种认定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基本没有得到运用,主要是因为对权利人损失的认定方式是建立在权利人因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基数之上,基于市场竞争的不确定因素,产品销售量的减少也不一定完全是侵权行为造成的结果;即使侵权行为确实造成了权利人产品销售量的减少,公诉机关往往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更别说认定减少的产品销售量的具体数额了。
2、以犯罪嫌疑人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额为标准,此种方式成为判决书中认定“重大损失”最主要的方式,对如何计算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额,实践当中又有以下几种方法:
(1)以被告人因犯罪所获得的利润来计算违法所得额,例如,B公司生产侵权产品75000套,每套侵权产品的单位毛利为8元/套,据此,法院认定被告人的实际非法获利额为75000乘以被告人的单位毛利率8元每套,合计人民币60万元。
(2)以第三人的销售收入乘以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来认定“重大损失”,例如,被告人某甲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据此获得了标的额达1500万元的合同。法院判决书认定,由于第三人到底获得了多少利润通过现有财务账目无法确定,因此,可按照同行业该领域平均利润率为12%的专家评估意见计算,即标的额1500万元乘以12%的该领域的平均利润率,合计180万元。
3、以商业秘密的价值、成本为标准,主要是以商业秘密的研发费用或者许可使用费用作为参考。
综上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是: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愈加重要。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及刑事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均有涉及,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一
称女子十二乐坊侵犯其个人创意的《策划文案》,张铁军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将北京世纪星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晓京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证据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
对于商业秘密侵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四种法律救济手段帮你应付商业秘密侵权维权: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分为积极的保护和消极的保护两种。积极的保护又称为事前
违规投标的刑事责任是:严重违规的投标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查证属实判决承担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除此之外,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
举报串标需要的证据有:招标者私下开启投标者标书或者投标者之间、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串通的有关书面协议等物证、书证;通话记录、手机短信、聊天记录、邮件,犯罪嫌疑人因
“打赏”属于消费行为,其具有购买服务的特征;而被打赏的主播属于平台员工,为观众提供视听服务。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
窃取商业机密的定性标准:侵权行为人用不正当手段、盗窃、胁迫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人向不特定人披露、允许他人使用,盗窃、胁迫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营利商品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