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纪要
导读:
2009年5月8日至5月10日,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在河北沧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袁诗鸣处长,第一协调人刘强,协调人王振廷、梅菊兰、胡东泰、张平。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智慧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沧州仲裁委员会主任王振廷主持。
此次会议,是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召开的。会议通报了近三年来,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有关工作情况,并对2009年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的有关议题进行了研究。
试点工作以来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2006年-2008年受案数、标的额增减情况。自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参加试点工作的43家仲裁机构受案数:2006年为10786件,标的额78.98亿元;2007年为11979件,标的额102.25亿元;2008年为13692件,标的额为169.04亿元,受案数年均增长率为12.5%,受案标的额年均增长率达47.5%。
2、2006年-2008年试点单位受案情况。2006年受案数超过500件(含500件)的有5家,300-500件(含300件)的13家,100-300件(含100件)的19家,100件以下的6家。
2007年受案数超过500件(含500件)的有5家,300-500件(含300件)的11家,100-300件(含100件)的22家,100件以下的5家。
2008年受案数超过500件(含500件)的有9家,300-500件(含300件)的11家,100-300件(含100件)的21家,100件以下的2家。
3、2006年-2008年试点单位受案数、标的额占全国仲裁机构受案数标的额的比例情况。
2006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数为60844件,标的额为725亿元,试点单位受案数为10786件,受案标的额为78.98亿元,占比分别为全国的17.7%和10.8%。
2007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数为61016件,标的额为753亿元,试点单位受案数为11979件,受案标的额为102.25亿元,占比分别为全国的19.6%和13.6%。
2008年全国仲裁机构受案数为65074件,标的额为1021亿元,试点单位受案数为13692件,受案标的额为169.04亿元,占比分别为全国的21%和16.5%。
全国仲裁机构2007年受案增长率为0.3%,标的额增长率为3.9%。2008年受案增长率为6.6%,标的额增长率为35%。试点单位2007年受案增长率为11%,标的额增长率为30%。2008年受案增长率为14%,标的额增长率为65%。
会议就如何开好2009年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进行了研究,决定2009年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陕西宝鸡召开。并初步确定了加强仲裁机构派出机构规范化管理、仲裁机构加强党的建设及仲裁法律文书的规范等方面作为会议的座谈议题,由相关仲裁机构做好材料的准备。
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袁诗鸣处长对如何开好2009年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按照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求真务实,精心准备,深入挖掘规范化建设具体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提练出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使这次会议更好地促进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使每一个参加试点工作的仲裁机构努力成为发展的模范、规范的标杆。 [page]
本次会议由沧州仲裁委员会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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