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在四川召开
导读:
10月30日,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在四川省德阳市召开。会上,来自各地的协调人对各自所在片区的仲裁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经验交流,并就会议提交的《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到会。
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共有46家,分为6个小组。本次会议所提出的《仲裁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是在原有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基础上的调整修改和完善,不仅对新时期仲裁服务规范的目的、意义和原则进行了明确,也使仲裁服务的措施更为具体。该规范还首次对仲裁工作人员的语言、仪表、礼仪等作了明确要求,提高了仲裁服务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据悉,本次会议后,《仲裁服务规范》将作为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提交年底召开的全国仲裁大会审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责任编辑:yueyue)2008年9月17日,全国部分仲裁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议在浙江杭州大华饭店召开。会议由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主持,全国部分仲裁机构负责人约
2009年9月24日、25日,第四次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在陕西省宝鸡市召开。会议由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袁诗鸣处长主持,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卢云华司长
10月30日,全国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协调人会议在四川省德阳市召开。会上,来自各地的协调人对各自所在片区的仲裁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和经验交流,并就会议提交的
3月11日,陕西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仲裁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2008年首次办公会议。会议对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简单回顾,围绕2008年陕西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事由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
涉外仲裁裁决管辖的相关规定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
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
签谅解书的注意事项如下:1.情节轻微不需要聘请律师的,谅解书应当写明赔偿已达成协议,并且实际赔偿结束。2.没有致受害人伤害的,那么就无需要表述,不过谅解书的重点
在我国关于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劳动仲裁适用《劳